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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只能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1、法定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或者身份证,或者户口...
不可以,只能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1、法定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者身份证,或者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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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明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只能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登记、户籍证明都由各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负责办理或区级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集中办理,不能异地办理。当事人需要开具户籍证明,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完整的户口本原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或区级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申请开具。
1、户籍证明有必要到户籍地址地开。一般是指“共有户”的居民,需求户籍材料时,凭自己身份证到户口地址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2、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公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共有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不见,则派出所能够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3、市民户口簿不见,如果的确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能够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注册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运用。 4、由于我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具体办理细节及所需材料,咨询当地派出所。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户籍证明只证明你的户口关系,虽在使用上与户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却并不是办理户口迁移的有效证件。当然,是否有效,也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咨询。因此,办理户口迁移,还得需要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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