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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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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与交通事故能否获得双赔,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争议较大。从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到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到2005年《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到2006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此问题都采取了回避态度。应该说,对于单赔是趋势,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只是规定了属于工伤事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对于单赔的规定,据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同意,认为一个是民事,一个是行政。但由于我国国情和文化背景的因素,对此问题采取了回避态度。河南省劳动厅的意见(政策法规处李耀峰):不告不审原则,有支持的,也有不支持的。有能力赔偿的单位就支持双赔,否则就不支持。
要根据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工伤,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工伤的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工亡,不可以对同一赔偿事项进行双重赔偿。死亡赔偿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侵权人已赔偿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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