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债权人会议的内容包括: 一、检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员,审查管理人员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员; 3、重组计划、和解协议、债务...
债权人会议的内容包括:债权人会议是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这些债权人都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的职权包括,核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员,审查管理人员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者; (四)选择和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组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 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等。
1、行使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 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3、债权人必须通过向法院请求来行使代位权; 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