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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至少应该坚持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赡养父母是最基本的孝。所有的人都有父母长辈,都有子女晚辈。第二,敬重父母是最高尚的孝。赡养父母是必要的...
我们至少应该坚持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赡养父母是最基本的孝。所有的人都有父母长辈,都有子女晚辈。第二,敬重父母是最高尚的孝。赡养父母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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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至少应该坚持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赡养父母是最基本的孝。所有的人都有父母长辈,都有子女晚辈。今天的子女,就是明天的父母。赡养父母,就等于是保存人类,赡养自身。所以,赡养父母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人类生存和文明进步的重要保证之一。第二,敬重父母是最高尚的孝。赡养父母是必要的和必需的,但是,在这样的赡养中必须融入尊敬和敬重的精神。没有敬重,孝道就失去了灵魂,就会变成虚伪的和徒有其名的,最终也难以长久坚持。第三,孝与忠是相通的。在家孝与在外忠应该是一致的,虽然孝子不一定就会是忠臣,但忠臣一定得是孝子。在“忠”的问题,旧时代有着明确的阶级性和时代局限性,忠只是忠君忠主。但是,在今天,君主专制的时代已经过去,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同样是孝子的必然归宿。第四,孝并非唯命是从。把孝道引向对父母的唯命是从,是古代孝道的最大弊端。在今天讲求法治和民主的时代,要想使孝道生机勃勃,必须把民主和法治的精神作为行孝的前提。当然,孝道不必与现代民主和法治精神相对立,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对父母和亲人的孝,往往容易与民主和法治的精神产生现实的矛盾。所以,要想使传统的孝道美德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必须把一份民主和法治的责任心放在首位。
赡养老人的义务有: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对于缺乏劳动能力的父母或者没有经济来源的,可以资金支持;对于患病的父母,提供医疗费用,给予护理照料;需要给予一定的时间陪伴。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的规定:1。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被赡养人有权要求赡养人支付赡养费。2、赡养人不得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或者其他原因,拒绝履行赡养义务。3、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遗产时少分或者不分。4、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义务。5、赡养人不履行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外,还应按照应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金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由违约赡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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