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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鉴定后,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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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机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患者治疗是否结束或病情是否稳定。因为如果治疗尚未结束或病情尚不稳定,对鉴定结论有一定影响(主要是当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时会影响事故等级的认定,并直接影响赔偿金额);二是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对鉴定成功结果预测的把握有多大。因为目前虽然鉴定成功率不一,但普遍偏低,如果把握不大,鉴定的风险也大。可以多找一些医学专业人士和专业从事医疗法律事务的律师咨询一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于法院重新委托鉴定有许多限制性规定。重新鉴定不能随便提起,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才能提起。 2、所有鉴定都只是证据,包括两次医疗事故鉴定及同济鉴定和司法部鉴定,他们在法律上效力是一致的,如果司法部的鉴定与同济鉴定结论相左,则法院可能不采信任何鉴定,而进行自由心证,即责任分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鉴定时间是45日。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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