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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
一般而言,改名只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即可,小孩可携带出生证明。成人自行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子女由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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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二、变更名字的流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具体以公安局要求为准。
姓名变更:成年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证明、档案履历表复印件(盖章)、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农村居民需出具乡级以上证明信、户口本和身份证。派出所受理、县(市、区)公安局审批。 年龄更正:原则上不予更改,特殊情况要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十四周岁至十八周岁不准变更年月日。
一,条件及提供材料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缴交相片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及时限: 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需上报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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