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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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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失效后恢复专利权的方式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权恢复请求书应当包括请求恢复权利的理由,在恢复权利请求书后面附上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授权费,滞纳金复印件各一份。尽快办理,不要等到国家局下发权利终止通知书后才能办理。恢复权利请求费,以及相关的授权费是跟“恢复权利请求书”一块交。 一般专利局是这样处理专利无效的,如果专利人没有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或者其他办登手续,专利局将视为专利人放弃专利,除非专利人有不可抗逆因素,否则直接将专利技术公开为社会所有;因此如果在接到专利局通知的时候就应该办理相应的补救手续,该办登的办登,该交年费的交年费。 当然如果专利技术已经是超过专利保护的年限那么专利直接就无效了,这个是法定规定,专利人就不能进行专利权的恢复了
根据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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