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资企业境内投资大致的情况如下,1、注册资本已缴清; 2、开始盈利; 3、依法经营,无违法经营记录。 第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 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 内。 第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在鼓励类或允许类领域投资设立公司,应向被 投资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2、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5、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程序: 1、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递交申请材料,并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材料。 3、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对境内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做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同意发行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时批复其外债规模。 4、境内金融机构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其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开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 5、境内金融机构应当在人民币债券发行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债券发行情况书面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并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申请办理债券资金登记。 6、境内金融机构应在发行人民币债券所筹集资金到位的3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资金调回境内,资金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所披露的用途使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726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4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