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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工资低于当地社保局公布的最低基数时,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单位是按职工工资申报个人缴费基数,但是出现个人工2.资低于社保局公布的最低基...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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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当事人的参保种类及对应的其他情况的,并不能一概而论: 1、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金额=缴费基数*8%,其中缴费基数是当事人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本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的,并不受任何主观意志改变;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当事人在当地社保机构当年度的限定范围内自由选择,所以这个要看社保当年度档级和个人意愿的。
关于社保个人缴纳比例的问题,1、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 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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