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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如果逾期情况较为严重,并且一直没有还款,那么就会被列入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而用户已经还清了逾期的欠款,或者逾期的情况并不严...
不属于,信用惩戒是由人民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实施的。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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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文件中要求社会组织活动加强管理,其中明确提出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采取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重点推进对失信社会组织的联合惩戒。《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下列惩戒措施:(一)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二)不给予资金资助;(三)不向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四)不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五)作为取消或者降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重要参考;(六)实施已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中各项惩戒措施。
《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规定,被纳入黑名单的社会组织,不能享受24项来自政府各个部门的优惠和便利。主要的惩戒措施有:按照有关规定降低评估等级,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估等级;取消或限制税前扣除资格和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奖励资格;失信慈善组织负责人,在其今后申请新的慈善组织、参与慈善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中给予重点关注;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不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的,依法追究其产品安全责任;依法限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时,采取从严审核、降低支持力度或不予支持等限制措施;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申请科技扶持项目;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检验机构认可等工作中作为重要参考;作为限制融资或授信的重要参考。限制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失信慈善组织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限制取得荣誉称号和奖励,已取得的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撤销;将失信主体的失信信息协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向社会公布;限制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其获得认证证书等24项措施。
(一)限制发行企业债券,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一定期限内发行债券。(二)限制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限制在一定期限内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三)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禁止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的政府采购活动。(四)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分行、代表处、参股、收购商业银行审批参考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分行、代表处、参股、收购商业银行的审批参考。(五)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审批参考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审批的依据或参考。(六)设立保险公司审批参考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设立保险公司审批的依据或参考。(七)限制境内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限制其成为非法不可信的境内上市公司,限制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于非法不可信的境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人员,限制其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八)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参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等额度的审批和管理,以失信为参考。(九)限制补贴资金支持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机构相关责任人员,限制补贴资金支持。(十)海关认证企业当事人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海关不予通过认证。(十一)加强日常监失信当事人,特别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各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可以参考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现场检查等工作。(十二)在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监事任免、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建议任免工作中,参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监事任免、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建议任免工作。(十三)通过征信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违法失信信息,通过征信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十四)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中国证监会在门户网站上公布违法失信信息,同时通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协调相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向社会公布。(十五)金融机构融资信用参考各金融机构将当事人的信用状况作为融资信用的参考。(十六)其他措施应当参考违法失信当事人,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并给予必要的限制或者禁止,不得授予先进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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