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代位继承人在继承的时候,可以获得超过被继承人的子女所应得的份额吗

2022-08-1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追究代位继承的本质,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代位继承人直接参加对被继承人的财产的继承。在这个法律关系中,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独立的继承权,而非对被代位人的遗产进行的继承。所以,代位继承人是有可能获得比被代位人应得的更多的遗产份额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七条规定:“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条的法律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是对该条的细化规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