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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事方面来说,对方是没有什么责任的。但是从情理上来说,如果是对方做事情太绝情,或者确实有负于自杀方,对方是有情理上的责任的。毕竟自杀方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的。因为分手次数以亿亿万计,因分手自杀的相较之下极为少见,这也说明自杀方精神或心理上极为弱势,从这个方面来说,对方就只是受到内疚这样的惩罚了,当然喽这个惩罚也是要看人品和年限的。
不能,这属于当铺的经营项目,手机店没有典当行资质,抵押手机属于违法经营,会被罚款甚至吊销执照。但你可以到当铺抵押。《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可以报警,由警方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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