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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手续办理可以到民政局去办理,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的流程: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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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8、颁发离婚证。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或者经过法院判决离婚。我国没有任何法律对自动离婚做出规定,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离婚诉求。这里要注意,分居两年必须是连续性的,不得中断。
民政局申请离婚手续有以下流程: 1、预约阶段,在民政局的官网上预约登记,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 2、申请阶段: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审查阶段:民政部门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离婚冷静期:在申请离婚登记的三十天内当事人双方可以申请不离; 4、登记阶段:在三十日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的领取离婚证的,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政局周六是不办理离婚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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