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一般是从1997年或者1998年开始,期限30年。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
为了准确理解“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必须充分了解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经营期限的历史演变。 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对土地承包期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我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之初,承包期一般都比较短。后来认识到,承包期限过短,难以调动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开发土地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短期行为和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这样,国家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就失去了积极意义。因此,1984年,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土地承包期限应当适当延长。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
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非农户口能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地吗的问题常常发生,但是实际中很难操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进行个别调整的,即承包方依法交回的承包土地和发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土地,应遵循的程序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7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