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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下列情形:(一)双方未办理...
亲。结婚了,并且还领证了。彩礼是不用还的。没有领结婚证,是需要返还的。现在这样的情况。你们形成了婚姻关系。他起诉了也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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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焕廷法律服务团队为您解答
一个地方一个风俗,但退换彩礼和四金好像还真没听说过,既然是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就要依照法律分割,没有必要强加一定条件吧。
1、由于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即使举办过婚礼,同居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从法律上讲,你们并不是夫妻关系。 2、由于不是夫妻关系,则双方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男方的个人债权、债务均与女方无关; 3、由于双方已共同生活,且彩礼钱已用于共同消费,则不需要返还男方; 4、婚前礼物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予行为,女方不需要返还; 5、若男方去女方家闹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6、若侮辱女方名誉、人格的,建议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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