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务纠纷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
起诉应提交的材料: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需要以下证据和材料:一、诉讼状。先提交起诉书,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地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当明确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作为原告,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件(借据、借据等)。),收发货凭证,交易信函等。
法院立案所需的债权债务纠纷材料:(1)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2、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区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登记材料。3、当事人名称在争议的法律关系发生后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登记材料。(2)证明贷款关系、贷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据、借据、还款承诺书等的证据材料。 证明已偿还贷款的证据材料、收据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付款凭证。(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护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决,不予受理;原告不接受裁决的,可以提出上诉。
一、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三、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四、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2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6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