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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故意的,而且没有其他原因,肯定是故意杀人罪,刑罚基本上为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若是因为其他原因,而...
如果死将母体内的胎儿进行引产导致胎儿灭亡(不是死亡),不认为是故意杀人,但是如果是杀害了一个已经出生并开始啼哭的婴儿,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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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如果犯罪分子已满14周岁,且有刑事责任能力: 若是故意的,而且没有其他原因,肯定是故意杀人罪,刑罚基本上为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若是因为其他原因,而不得不杀,如孩子脑瘫,不可能治愈,而家里人不堪重负而杀婴,可能就是判3—5年的有期徒刑。 (二)如果犯罪分子未满14周岁或者是无刑事责任能力者,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猥亵儿童罪】猥亵,是指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进行性交以外的淫秽行为。这里的妇女,是指14周岁以上的女性;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童或女童。猥亵儿童罪中的猥亵行为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强制性的。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是目的不同,前者不具有奸淫的目的,后者具有。与侮辱罪的区别是动机不同,前者是追求性刺激,后者是损害人格、尊严、名誉。量刑方面,以暴力、胁迫手段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刑法理论上称为“溺婴”行为。广义的“溺婴”没有犯罪主体方面的限制,狭义的“溺婴”则是指生父母在分娩时或者分娩后杀死自己亲生子女的行为。 对于“溺婴”行为法律上通常以故意杀人罪来定性。法律上一般认为人的生命始于出生,如果胎儿脱离母体时能独立呼吸,就认为是自然人的出生,该新生婴儿就成为了法律意义上有生命的自然人。对于有生命的自然人,均属刑法保护的对象。只要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不管侵犯什么样的对象,哪怕是刚出生的婴儿,也不影响犯罪案件的定性。从犯罪构成上看,广义的“溺婴”是他人故意非法剥夺出生婴儿生命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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