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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中心城区办理退休,养老金计发按中心城区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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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区划调整自动转为中心城区: 成本最低,但需要看政府规划方向及时间。可解决所有在籍人员户口问题。 2.购商品房: 成本最高,需要同时满足100m2和50万两个条件。可解决3口人户口问题。 3.夫妻投靠: 对方需要拥有武汉市中心城区户口,满35岁或结婚5年可转入。 4.高技术人才引进: 需要是如硕士、博士或工程师等高技术人才,通过专门的流程申报。 5.子女投靠父母: 父母需要是中心城区户口,子女需要未成年。 6.投资落户: 达到一定标准的私营业主,可解决投资人及一个业务骨干的户口问题。 7.应届生就业: 应届毕业生在武汉就业,凭劳动合同可落户。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伤残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民优发[1991]7号、辽民优字[1991]32号): (1)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含离退休的伤残军人),伤口复发治疗期间,按所在单位因公负伤人员医疗待遇保证治疗;其工资发放、工资调整和福利待遇,也按所在单位因公伤残人员治疗期间的待遇办理。 (2)伤口复发治疗期间,由所在单位按工伤待遇给予伙食费补助。经批准到外地医疗和安装假肢的,其医疗、伙食、住宿、交通等费用,按工伤待遇办理。 (3)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经医院证明(在企业工作的,还需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情况符合因公伤残人员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因公伤残退休待遇。 (4)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因伤口复发死亡,由所在单位按对因公死亡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
1.行政区划调整自动转为中心城区: 成本最低,但需要看政府规划方向及时间。可解决所有在籍人员户口问题。 2.购商品房: 成本最高,需要同时满足100m2和50万两个条件。可解决3口人户口问题。 3.夫妻投靠: 对方需要拥有武汉市中心城区户口,满35岁或结婚5年可转入。 4.高技术人才引进: 需要是如硕士、博士或工程师等高技术人才,通过专门的流程申报。 5.子女投靠父母: 父母需要是中心城区户口,子女需要未成年。 6.投资落户: 达到一定标准的私营业主,可解决投资人及一个业务骨干的户口问题。 7.应届生就业: 应届毕业生在武汉就业,凭劳动合同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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