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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也不会构成重婚罪。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
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也不会构成重婚罪。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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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配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构成重婚罪。所以,要看属什么情况下的非法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非法同居不构成重婚罪。所以对于没有离婚就与他人进行同居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过实际情况通我过法律关于重婚罪的规定尽心对比,从而确定是否构成重婚罪。
针对您提出的案件,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因此,男方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法官根据事实以及证据进行判决,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持证据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即男女双方1994年2月1日后共同生活但未领取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因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故可随时解除同居关系,并不影响任何一方结婚。更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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