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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高利贷严重的会涉嫌高利转贷罪。 2、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
个人放高利贷通常不触犯刑法,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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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高利贷严重的可能会涉及。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借款人。2、放高利贷可能涉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予立案追诉。放贷者如果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
一、放高利贷是否构成犯罪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以上是关于放高利贷是否属于犯罪的回答
如果个人或单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且情节严重的,则符合非法经营罪的要件,理由如下: 1、首先,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 2、其次,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放高利贷行为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以牟取高利为目的,逃避银行监管,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 3、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非法经营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要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放贷额、获利额、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要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出借款项的笔数、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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