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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抚养权会判给母亲...
林先生2002年购买了一套房屋,总房款为18万元,其中林先生支付首付款8万元,其余办理了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林先生一人名下,每月用公积金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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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情况。 2、如果房子是婚前一人全款买的,登记的是一人名字,离婚后不用进行分割;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需要进行割。 3、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只登记一方的名字但一起还贷的,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判给谁,债务也由这一方偿还,然后给另一方补偿。
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种加名行为,法律上称为赠与行为,该房地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对房地产有产权份额,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但是有名字分割的时候不一定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如果有协议,没有协议,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地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贷款未偿还,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对于房地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买资金的来源及其在所有房价中的比例来考虑。
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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