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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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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未约定利息,出借人能否主张利息,需要分情况分析: 1、借款合同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息借贷,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还款期限内的利息的,法院不予以支持。 2、对于到期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情况,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主张逾期还款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风险提示: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与个人之间在进行借款时,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对借款的金额、借款利息等作出明确的约定,对于借款的利息双方一定要协商清楚,否则,是不能向借款人主张借期内的利息,只有当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的情况下,才能主张逾期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据此,你与A二人在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依法应当视为不支付利息。
私人贷款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自2019年8月20日起授权全国银行间银行间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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