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人: 地址: 被申请人: 申请复议事项: 请求对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xxx工认字【2008】第xxx号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撤销...
申请人: 地址: 被申请人: 申请复议事项: 请求对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xxx工认字【2008】第xxx号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撤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人:陕西有限公司地址:路被申请人: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事项:请求对西安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认字【2008】第号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撤销对的工伤认定。申请复议的事实与理由: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严是否是工伤进行认定无管辖权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同时《西安市工伤保险实二社会保障局做出的工伤鉴定是错误的 首先严受伤时间不是在申请人的工作期间。严在2008年月10日早7点向其部门经理打电话称其受伤。申请人单位的上班时间是早晨8点,因此严受伤时间据其称是7点,不在上班时间。 其次平受伤的地点不在工作当中或上班途中。据严己称其受伤是在家里受伤。基于以上,西安市雁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具有对严进行工伤认定的管辖权,被申请人的受伤不是工伤,请求贵局依法撤销西安市雁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严工伤的认定。申请人:西安有限公司
1,申报工伤一般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工伤申报延迟申请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1、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2、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3、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8人已浏览
1,970人已浏览
571人已浏览
6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