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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
一般讲,离婚时嫁妆应属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是有以下情形的,予以返还、酌情返还: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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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对婚后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 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情况一:夫妻双方婚后共同买房的,离婚时不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都将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二: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且所购房产取得了房产证的,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房产。 情况三: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将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还贷资金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那么房屋增值及共同还贷部分,将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这种情况较为复杂)。 情况四: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此时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时房产将按照婚前婚后两部分分割。 情况五:离婚时,房产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房产所有权存在争议,且夫妻双方协商不了的,法院不宜判决该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情况六:婚前双方共同买房,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在离婚时若另一方不承认对方有过出资行为或另一方无证据证明自己有过出资行为的,法律无力保护。
如果已经登记在继子名下的,你丈夫不写遗嘱,或者你丈夫现在不愿意按离婚协议支付剩余贷款都是可以。而房产登记在继子名下,谁居住的问题由继子自行决定。 如果是你丈夫与他前妻婚内所购并登记在他或他前妻名下的,仍属于他俩共同财产,虽离婚协议指定给继子,他俩中任何一人都可以反悔,收回房产。至于贷款,因属于他俩共同债务,离婚协议中有约定由你丈夫还贷的,你丈夫应还贷,但将来收回房产时,你丈夫所还贷仍属于他俩共同支出,在将来收回房产并分割应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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