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此,不服该处罚决定,应以县公安局为...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固应选:D.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极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适用本办法。 涉及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和申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机构是指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办公室。 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法制司具体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组织复议听证; (三)组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处理建议,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承办国务院办理行政复议裁决案件中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办理的事项; (六)依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七)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 (八)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 (九)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或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组织办理行政应诉事项; (十一)指导和监督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二)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十三)做好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十四)负责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其他相关事宜。
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 首先,从合法性审查原则的适用主体上说,其主体是人民法院,具体由内设的行政审判庭承办。行政审判的组织形式没有独任制,只有合议制。 其次,从审查方式来看,人民法院应适用审判方式,这里的审判对应书面审判。开庭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依法不公开的。 第三,从审查的范围和广度来看,法院只能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能包括相应的抽象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无权立案和撤销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可以反复适用于不特定对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四,从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深度或程度来看,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