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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经济纠纷”往往交织在起,使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特别是当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了一定的欺诈手段时,就更不...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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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三)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本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四)本罪与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因此合同诈骗50万的话,如果就自然人来说属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但要是对单位而言的话,则仅仅属于犯罪数额巨大。此时认定的数额标准不一样,自然做出的处罚也就是不同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或利用受害人的无知而骗取其财物。而经济纠纷则是双方发生经济方面的纠纷,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行为纠纷。双方的核心差异是主观目的与客观手段:诈骗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而经济纠纷不是;客观手段中,诈骗采取的是欺骗或隐藏事实的手段,而经济纠纷是正当行为。一般来说,两者比较容易混淆的,就是典型的借钱不还的问题。借了钱,债务人打了欠条,然后没钱还,如何界定是经济纠纷还是诈骗,真的很难说。但按照目前我国刑法疑罪从无原则,在无法区分诈骗还是经济纠纷且没有证据证明诈骗时,应当以经济纠纷来定论。在借贷中,如何确定是否为诈骗呢?其实这个在一些情况下,也是可以区分的。例如:A向B借了十万元,说是生意投资,打了欠条,但实际上却用于归还赌债并自己消费,到期无力偿还,这种情况下,A在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B这笔钱,只是为了侵占这笔钱归自己用,于是谎称自己做生意需要周转而向B借钱。这种情况下,即便有欠条,A的行为也构成了诈骗。但如果A确实是借钱投资,但因为生意不顺血本无归,那么即便到期后A无力偿还,也不能认为A诈骗,只能是经济纠纷另外一个关系,就是经济纠纷中,双方各有权利义务关系,而诈骗中则没有
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一般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合同诈骗罪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的合同监管制度; 2.客观方面的表现。合同诈骗必须与合同有关; 3.犯罪主体。合同诈骗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一般诈骗罪的主体是个人。 4.认定数额。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要高于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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