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就享有这些基本权利。只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才...
《选举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服刑期间,只要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附:
从法理上来说,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确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由于其在监狱服刑,人身自由被剥夺,被选举权就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即使被选上,服刑人员也是无法履行职责的,所以,服刑人员名义上有被选举权,实际上无法行使,等于没有被选举权。至于选举权,则是可以依法行使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尊重和保护人权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关注,而对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更是我国司法部门、全社会乃至国际社会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行使选举权,司法实践中已有很多实例,如1998年1月8日广东省怀集监狱进行怀集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监狱内1500多名未被剥夺政治权利而亨有选举权的服刑人员均被组织参加了投票。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 第三十八条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既然是逮捕的那么一定是已经触犯刑律了的,蹲在看守所的那么就是不是严重犯罪的,也是犯罪的。那么先有组织的处理,然后才有决定选举权的事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6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