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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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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应当按照所在省的标准2、如护理人员有工资收入应当按照减少的工资确定3、高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同时是工伤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 4、6继伤残的一次性医疗补助18个月工资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为30个月工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的情况。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构成护理依赖的护理费赔偿,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来确定,若受害人构成完全护理依赖,应赔偿100%的护理费用;若受害人构成大部分护理依赖,则应赔偿护理费用的大部分,具体可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参考生活自理的范围,合理确认赔偿60-80%的护理费用;若受害人构成部分护理依赖,则应赔偿护理费用的部分,具体可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参考生活自理的范围,合理确认赔偿30-40%的护理费用。
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实际上就是误工损失的范围。是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而遭受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和因丧失一个确定的工作机会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人为避免收入损失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在司法审判实务中,为了使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仍能够维持基本的收入状况,一般将误工损失的认定为受害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为依据,而不应将基于一时一地的劳动合同的报酬认定为误工损失。但如果这种临时性、随机性的劳务收入构成受害人收入的主要来源的话,由于此类收入的不固定性,应将此类受害人确定为无固定收入者,并按无固定收入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予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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