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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处理流程:1、首先在现在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居住登记。2、 登记满半年的可以到社区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3、 ...
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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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首先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的可以到社区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市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4.社区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以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会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办证;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服务中心会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领证通知后到社区服务中心领证。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申请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在现在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申报居住登记,申请居住证。家长、近亲代理处理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市内注册居住半年,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业条件之一的国内来上海的人,可以用本方法申请居住证。申请人应根据申请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居住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符合处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必须在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制作的,制作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居住证》制作完毕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证明书。《居住证》每年签一次。持证人必须在其居住证每年1年前30天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注册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的再注册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希望对你有帮助。(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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