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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资料: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对于湘潭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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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迁移农村户口的流程: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不可以,根据《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公租房的享受对象为城市住房困难的家庭,农(村)业户口的人员是不能申请享受该项待遇的。《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西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第十三条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在本市工作满1年以上(以劳动合同为准)有租金支付能力的外来务工人员、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和在本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英模等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五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行准入制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有稳定工作或租金支付能力;(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宁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四)家庭在就业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五)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在宁无住房的。(六)未租住或者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的;(七)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户口公租房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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