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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
一、女方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女方是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的。 若夫妻均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此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居住的管辖该案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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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有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除外。由此,如你丈夫已在某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需要你丈夫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如不满一年,则由你提供你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并需双方身份证证明及结婚证。
可以在对方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起诉离婚。由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可以,但是要向被告所在地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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