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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对已经执行的财产

2022-05-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经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裁定,责令去的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如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14条、第10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5条的规定,进行执行回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执行程序正在进行或已经进行完毕;(二)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或变更;(三)根据新的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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