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离婚证需要: 一、双方户口簿原件; 二、双方身份证原件; 三、双方结婚证; 四、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五、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申请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簿(95新户口簿)、(应在有效期内)、(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1.薄;2.;3.《》;4.。(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