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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户籍管理政策,户籍证明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您本人返回原籍地办理,则无需提供额外手续。但如果您无法返回原籍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户籍证明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当事人本人回所在地办理的话,无需提供额外手续。若当事人不能回所在地,则有以下两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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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申请户籍回迁。当事人申请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自己的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 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 3、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去协议书去土地管理局办理分户手续。
问题: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双方户籍都不在深圳,能否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 首先了解一下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途径: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收回结婚证发放离婚证,离婚证即为证明婚姻关系解除证件;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夫妻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为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文书。 对于选择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且需要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 对于通过诉讼离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应当提供至起诉时被告在某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居住证,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通过以上分析后再回答提出的问题:如双方打算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则应当到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由于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深圳市,无法在深圳市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在起诉时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某区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可以提供相关居住证明的话,则可以在深圳市的区人民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否则应当到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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