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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商品房销售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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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的,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后退还,一般是两年,这个看甲乙双方是如何约定的。 2、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交付后,视为质量合格,可以免除部分责任,但是对于房屋主体结构的问题,是不能免除的。 3、房屋主体如果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反映出的问题就大了。验收方面、材料方面、施工技术等方面可能都存在问题。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的内容《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和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人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购房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交付之后,保修单位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那么如果您购买的商品房没有给您这个质量保证书,也不要紧,您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仍可以根据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向建设单位主张质量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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