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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部分还款,那你一定要保留每次的收条,证明他收到你多少钱,如果是准备一次还清,虽然他没有当初的借条,但是可以写收条,写明年月日,他收到你...
1、债务人要还债时债权人把借条弄丢了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依法出具收据,或者邀请第三人进行见证。如果债权人之后起诉借款人未还款的,借款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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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遗失了之后,可以搜集是否有借条的复印件或者其它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除此以外,可以与借款人协商,是否可以补签借条。借条应当妥善保管,如丢失自身会产生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1、债务人要还债时债权人把借条弄丢了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依法出具收据,或者邀请第三人进行见证。如果债权人之后起诉借款人未还款的,借款人可以依法提供收据、证人证言等作为证据。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和债务人协商,重签,补签一个借条。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签不了的话,那么就要搜集其他证据材料了,或者借款是经过转账支付给借款人的,那么就要去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调取相关的转账信息,如果通过现金支付支付给借款人的,需要调取取款的记录,并且如果借款时有众人在场可以找众人做证,当然也还可以对借款人就借款事实进行录像录音取证,还原借款事实当天的过程。总而言之,一旦弄丢是非常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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