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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的。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婚姻登记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城市街道办事...
1、初审。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受理。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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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居住在自治区的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丧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7、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8、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证件。
1、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或者离职员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及个体户由居委会提供。 4、2寸彩照3张,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的正面彩照,双方照片的底色颜色要统一。 5、如果是再婚人员,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 6、因私出境的人员还需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民政局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第一、申请要求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第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第三、登记(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2)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未到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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