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各方当事人关于借款数额存在争议是十分普遍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借条是当事人证实借款数额的有力证据,但是在大额民间借贷纠纷...
债务纠纷的极端现象:债务人恶意逃债;债务人恶意拒绝债务;债务人消极避债;债权人暴力强迫债务;黑手党债务;自残债务;还款期届满前债务;亲属债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原告一方起诉法院诉讼,打官司诉讼程序如下: ①.起诉。原告一方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按照被告人数增加份数)、身份证、相关证据副本,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达到自己的请求。 ②.法院受理。法院送达被告民事起诉状副本,被告向法院递交民事答辩状一式两份(按照原告人数增加份数)。 ③.法院审理。法庭调查、示证、质证、辩论,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④.法院调解。法院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一致,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 ⑤.法院判决。调解不成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制作民事判决书。 ⑥.送达。法院给原告、被告送达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原告、被告亲自签收。
首先在找不到欠债人的情况下,不要顾及多少欠款,只要注重他不还钱的这个事实,和他进行抵赖的证据。将其告上法院。如果对方长期居住在其他城市,也完全可以向他常驻的城市进行债权的主张。在这里还要注意不要超过时效期,在两年内是完全可以向对方提出用法律途径解决债务的。很多人建议用人情进行追债,这样虽然可以有缓解债务解决的压力,但是无形中又欠下了人情债,得不偿失,况且往往花在人情上的费用还抵不上债务本身的数额。
对于债务纠纷,债务人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债务的,作为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