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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原则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一样的,按照财产分割照顾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离婚债务分割也因此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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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起诉要求另一份承担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的观点是因该债务与案外人有利害关系,须案外人参与后才能查明事实,应由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主张,一方可以待债权人主张债务时一并处理,故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一、离婚时信用卡债务的清偿问题 在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的清偿问题需要区分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夫妻共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个人自己承担。 夫妻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个人债务,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在现实情况中,个人开通信用卡而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很多,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难免草率。 二、认定信用卡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债务的方法 1.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会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应认为为共同债务。 2. 认定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需要有真实的消费记录、相关原件证据以及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需要提醒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确定偿还方,但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 例如,丈夫因信用卡逾期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妻子以个人名义申请房贷也会受到影响,甚至贷款被拒。但是脱离夫妻关系之后,对另一方的不良影响也会相应消除。 三、离婚时债权债务处理技巧 1. 离婚债权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 离婚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可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约定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或者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
一、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关系的,即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事实婚姻。在离婚时的债务分割时,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仍由其个人承担;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承担。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期间的债务分割,首先也可以由双方来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证据证明是双方的共同债务的,共同承担;如果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如在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等),则应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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