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下是对法院不执行的原因有哪些的问题的回答: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近年来,由于北京一中院辖区内军队机关、军人数量、军用设施、军用土地众多,受理的涉军二审案件和辖区内重大的涉军一审案件数量始终居于全市各级法院前列。但长期以来,地方法院审理涉军案件时往往存在主体资格认定难、司法文书送达难、财产保全难、法院执行涉军主体难调查取证难、审理周期长以及裁判执行难等问题,导致一些案件办案周期被拉长,严重影响了涉军案件的审执工作。这也是双方此次签订“军地法院司法协作机制”的初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在执行阶段经常适用司法拘留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不按时、如实申诉财产的。二是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妨害执行、转移财产的行为也适用司法拘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5人已浏览
636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