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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
(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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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特指小规模纳税人。依据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主要有3%,5%及差额纳税。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其中第六条对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即: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应全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起,纳税人向农民、小企业、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均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再担保合同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权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中获得;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 (1)农、林、牧、渔业项目收入; (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收入; (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工程合格收入; (四、合格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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