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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设立了抵押权的,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处分抵押物,但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要优先清偿抵押债务。 ...
1、抵押担保签订抵押合同后,抵押财产要怎样处分,要看债务人是否偿还债务而定,如果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主债权消灭后,抵押人可以注销财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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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抵押合同就是如果你还不了债时抵押给别人;而担保合同就是别人借钱或贷款时第三方作为信誉担保而签的合同
一、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三、损害赔偿金; 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四、违约金; 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五、延迟利息; 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六、抵押合同中抵押物的担保范围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1、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设立了抵押权的,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处分抵押物,但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要优先清偿抵押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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