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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在国外办理离婚手续的,抚养费的标准由当地国家的法律。如果你在中国申请涉外离婚,抚养费标准适用中国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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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抚养费如下。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过程如下:1、以孩子的名义写两份起诉书,诉讼请求要求未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金额要明确具体;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如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2、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写起诉状和证据;被告不在中国居住的,应当向原告居住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3、开庭审理;4、判决宣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民事诉讼;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三)对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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