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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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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是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的工资,这也是国家为了保障退休员工的正常生活。当然,退休金有具体的计算方法,不同的地区标准是不一样的。
退休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连续任教15年的。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连续任教15年,经区以上医院证明,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公致残。经区以上医院证明,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1、符合退休条件一、二条者,连续教龄三十年以上(含三十年)的按原基本工资额的95%发给;(可按区委(91)80号文件增发5%的奖励工资)连续教龄廿五年以上,不满三十年的按90%发给;连续教龄满二十年,不满廿五年的按85%发给;连续教龄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80%发给。2、符合退休条件第三者,连续教龄廿五以上(含廿五年)的按95%发给;连续教龄二十年,不满廿五年的按90%发给;连续教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85%发给;连续教龄十五年以下的按80%发给。3、上述离开工作岗位的民办教师,其医疗保健待遇与原单位在职民办教师同等对待。退伍民办教师去世后,其家属可领取其生前十个月的退休金作为抚恤金和丧葬费,一次性处理。 4、因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标准可提高5%,但不得超过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的基本工资。 5、民办教师退休后,因违法犯罚判刑者立即停止享受退休待遇。
(1)到达正常退休年龄退休的人员和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人员,其基础以本人退休时省、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数为基数,按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含推算储存额)除以120计发。对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满15年的人员(病残退休和破产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按照本个人全部缴费年限减去1998年1月1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再除以全部缴费年限,乘以退休年度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的5%,发给调节金。并实行新老计发办法对比,就高执行。(2)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职)的人员和按照国务院关于破产关闭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除个人账户养老金,即:1996年1月1日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所得数额外,其余部分均按每提前1年退休扣减2%计算。(3)另外,再按1999年6月底前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1元。公式=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省、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数*20%+按照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含推算储存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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