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未落户收养女方小孩要一起交抚养费吗?

2022-10-18
宜州讯宜州市庆远镇某村的一对夫妇因婚后多年未生育,2014年8月间抱养了一名女婴,并给其上了户口,但未在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在抱养孩子一年多后,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产生矛盾,女方便带上孩子回了娘家。2015年10月,男方向宜州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法庭上,女方也同意离婚,但要求男方支付双方所收养孩子的抚养费3万元。该案在合议时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抱养的,抱养后,夫妻双方将孩子的户口上到了自己的名下,孩子应视为双方的养子女。在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孩子随女方生活,男方应当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另一种意见认为:孩子虽是夫妻双方共同抱养的,且给孩子上了户口,但未在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根据我国收养法第15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夫妻双方抱养的孩子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收养关系未成立,故原、被告与未经登记而收养的小孩不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女方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要求不应支持。法院采用了最后一种意见,对女方的请求没有支持。(陈忠强)收养孩子未登记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引争议。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