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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想要争得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证明自己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能够给孩子带来良好的生活条件,也可以证明男方有不良嗜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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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时孩子判给女方,现在想让男方抚养的,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2、首先,孩子的父母可以直接协商变更抚养关系,并申请法院予以确认。3、其次,如果孩子的父母不能就变更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的,父母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4、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有证据证明孩子不宜随对方生活,或者能够证明孩子随本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否则,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最高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若干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您说的情况可以适用上述规定的第(2)项,即男方在与子女共同生活期间若存在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可以作为女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依据,且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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