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条【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
出入境证明伪造罪的量刑:为他人提供伪造、改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明或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明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明书,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明书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的情况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条【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入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 2.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 (2)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 (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骗取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骗取出境证件20本(份、个)以上的; (2)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