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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①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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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非婚生的子女一般是跟随自己的母亲姓,因为本来父母的婚姻就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非婚生子女改名要需要什么手续?要到当地拿申一份审请表,再把所有相关的手续都交到当地的派出所,经过他们的审核,基本上就可以了,那么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这就要看当地的政策是怎么样的,也要按当地的政策来提交手续,只要手续合法,是可以进行更改的。
一、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以上规定适用于婚生子及非婚生子,非婚生子在法律上享有和婚生子同等待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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