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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诉状写好以后,应当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同时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的起诉状副本,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所提供证据的原件或复印件。人...
申请人(上诉人):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系该司董事长住所地:xxxxx路20号请求事项:申请人xxx有限公司因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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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r(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rr(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rr(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rr(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rr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的基本事实没有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没有证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百二十九、一百三十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审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八、一百五十九、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按撤诉处理。由此可见,离婚诉讼中,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应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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