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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回购车款,并可主张合理购车款利息。1、被法院查封的车辆,不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已经办理了的,属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2、法院可以强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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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据此,因吴是支付了部分的房款,且法院的查封在前,吴某买房在后,所以吴某只有和查封法院联系,将欠房主的剩余房款交到法院,只有在该房主也就是被执行人还清欠款后,法院才可以对该房屋进行解封,你再要求房主协助吴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撤销查封,这种情况还要根据查封房屋法院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如果只是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剩余部分约定以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与法院沟通,一般要求现金支付剩余部分房款给法院,法院会根据情况予以撤销查封。
要了解开发商什么原因被法院查封,你买的项目是否有开发贷款没有还清,而被查封.那样的话,你的事情将非常复杂.需要当地政府出面解决了.如果你买的项目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还是需要开发商解决.如果开发商解决不了,需要更换新的单位(就是换个开发商接手处理这些事情).以上的情况都是非常难以处理的,你的命不好,赶上了.银行对此根本就是无能为力.你只能到当地的房屋权属部门打听一下消息了.希望不要太坏
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如果是在房产查封之后买给你的,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不动产是以产权证为准的,因此,此房屋尚不属于你,如果被执行的话,可以要回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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